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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时光情书 (终章 )

三境传奇作者:乌云卿 2021-05-30 03:55
    公历一纪元12年夏末的一个清晨。图灵。

    黎明前下过一点雨,空气干净而凉爽。我踏着平整的青石路往家走,手里拎着一袋子“小乔家”刚出炉的白面包,香喷喷的直勾人胃口。

    “小乔家”就开在这条街底下的拐角,三十多年了不曾挪过。我小时候,小乔还是个年轻的胖叔叔,现在已经成了老乔,身形没变,店招牌没变,他家面包的好滋味也一丝儿没变。

    这一带住宅区的街道重新调整过,我现在走的是“内路”,紧挨着各家后院,一路上与街坊们打打招呼,很快就到了自家小院附近,早木樨的甜香远远地飘了过来。

    走近了,没听见熟悉的聒噪,我有点纳闷,正好看见一个五十多岁穿青蓝色制服的大叔从我家院门走出来。大叔手里拿着制服帽子,花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配上那一身挺括的制服,整齐得就像是要去授勋。

    一个漂亮的男孩腰板笔直地站在院门口送大叔离开,神态端庄像小大人似的,我不禁觉得好笑。他才六岁,已经把某人的表情学了个十足十,到哪里都用上。不过这时他看见了我,立刻活泼起来,开心地叫了一声:“妈妈!”

    大叔正在弯腰行礼,听到这声呼唤,连忙半转过身,抬眼便道:“夫人,早安。”

    “早安,琼先生。”我颔首回礼,“有我的信吗?”

    “是的,夫人,”琼先生道,“已经放进您的信箱了。”

    我点点头:“谢谢。”

    邮差先生告辞离去。我走到花园一隅。解开邮箱的指纹锁,一个厚实的淡黄色皮质大信封躺在里面。

    六岁的儿子阿维站在一旁,抿着嘴用一种“我知道你有秘密”的表情看着我,背着手扭了扭身子。

    这时,木樨树后响起一句奶声奶气的“麻麻?”,是三岁的小儿子克莱梅。

    我把面包袋子递给阿维,他小声说了句“谢谢妈妈”。行了个礼退下了。我听见他在跟弟弟说:“走吧。妈妈有事要忙。”

    因为交通方便,我经常回图灵住上一两天,邮箱几乎每个月都会收到几份邮件。由琼先生亲自送来。有时是这种大信封,有时是薄薄的明信片,封得严严实实,从外面只能看到递送日期和两个字母。是我名字的缩写。

    孩子们渐渐长大,这件事当然瞒不过他们的眼睛。阿维不是第一个对这些邮件感到好奇的孩子,他什么时候才会发现其中的秘密呢?我愉快地想着,夹着大信封进了小卧室。

    小卧室还是以前那间,地板和家具都更换过。式样没变,唯独单人床换成了双人床,因为地方狭窄。只得靠墙,倒是临着窗。能看见花园的景色,一片深深浅浅的绿。

    我在书桌前坐了下来,用一柄小银刀慢慢拆开封印,揭开信封,一个角都没损。

    里面是一束用透明丝袋罩住的丁香花;一张用凝胶膜保护起来的速写,笔触细腻,画的是我侧着身子转过脸来坏笑的样子;一张对折的淡蓝色华笺,我正要打开,掉出两张金色的卡片,拾起一看,是索尼克露天音乐节的门票,时间是公历一纪元2年5月21日。

    我微笑起来。10年前的那场音乐节啊。

    索尼克是原维斯特米尔南部的一座音乐之城,每年都会举办盛大的露天音乐节,局势紧张的时候一度停办过,进入新纪元后又恢复了。一纪元2年的那一场,有我特别喜欢的乐队出演,我们就像普通乐迷一样赶去看了,在身上用了忽略咒,玩得很痛快,也没被人发现,但事后,我俩的身影出现在其他乐迷拍摄的影像里,很是热闹了一番。

    华笺上是书写漂亮的几行卢恩文——

    “致永远青春美丽的娃他娘:

    夏季过去了,别惆怅,把丁香拿在手里试试。

    机智浪漫的娃他爹

    d020522

    ps快表扬我么么哒~\/~”

    我看着华笺笑了一会儿,拆开丝袋,捏住丁香的枝将它小心翼翼地取出,那些原本干燥收拢的淡紫色小花朵像忽然回复了生命似的,一边徐徐绽放,一边沁出浓郁而凛冽的芳香。

    这时,一股熟悉的暖流浸透了全身,我明白了,轻声道:“闲着呢?”

    维兰的声音在我脑中说:“开完会了,一会儿再跟忒提司他们说几句就回。这季节还有丁香?嗯……谁送的呀?”

    我故意把视线上移:“当然是我的秘密情人了。”

    “哼!你居然背着我……告诉他我需要跟他谈谈。”他笑嘻嘻地说,“他还送什么了?”

    “不告诉你。”

    “臭老婆……”他哼唧了一会儿,想起孩子们,“两个小家伙听话吗?有没有折腾你?”

    “今天可乖了,”我美滋滋地站起身,拈着花走到窗边,刚好望见后院里的兄弟俩,“哦不。”

    我六岁的儿子正蹲在花圃刚翻松过的黑土里,拿着撕成小块的面包专心致志地拨弄着什么;他弟弟干脆就坐在旁边用小手戳,沾了一身泥巴。

    守护精灵都干嘛去了!

    虽然知道护卫不管也不敢管,见这光景我还是气不打一处来,立马出门走到花圃前,沉声道:“阿维德加尔,你在干什么。”

    “妈妈!我们捉到一只地精,”儿子兴高采烈地说,举起一条特别肥的红脚蜈蚣,挂满面包渣的身体还在拼命扭动,“我们正在驯化它。”

    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就要扑过去夺走这条毒虫,瞬间想起孩子们是不会被咬的,又忍不住噌噌地冒火。

    “别生气啦,”娃他爹在脑袋里安慰我。“等我回来揍他,这笨蛋居然把蜈蚣当地精。”

    我抿了抿嘴角,蹲下去对儿子们说:“这是人境的一种虫子,叫蜈蚣,不是地精,地精像人,会说话。别把它带进门。爸爸就快回来了。”

    然后起身回屋去。一边走。一边小声用卢恩语说:“我没生气,再说孩子也不是揍出来的。”

    “真没生气?让我看看你嘛。”

    “不要。”

    “让我看看嘛。”

    “快去工作!”

    “……呜呜,凶我。那我走了。我真走了哦?”

    “早点儿回来。”

    “嗯。”

    暖流倾泻而出。他的通灵意识离开了我的身体。我知道他很快就会回来,赶紧收拾了房间,给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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