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焚仙追情》作者:永布言败 2021-09-02 22:06
第一章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冰冰凉凉的,周围不停的滴滴答答之声传入耳中,像谁家小孩动了钢琴,在演绎着杂乱的五线谱。手指微动,下面是坚硬的地面,再一用劲,指尖处传来钻心的疼痛。
难道我没死?我还活着?我中了十几刀还没死?
闫兴辉奋力的睁开双眼,映入他眼帘的:一排风格古朴的双层木式建筑沉寂在昏沉的雨幕当中,唯有窗口透出来的丝丝灯光,给这昏沉的夜幕带来些许光亮;天空是阴沉沉的天空,大小雨滴争先恐后的往下滴落,在寻找着未知的世界。
街上偶有行人急匆匆的路过,飞溅的泥水戏谑般的打落在脸上,而那人自始至终未曾回头,更未道歉之说,仿佛理所当然般。
闫兴辉眼里冒出愤怒的火花,双手握成铁拳,终究放弃了。挣扎着攀爬起来,打量了一下周身,瘦削的身子,被一身破破烂烂的灰色衣服包裹着,由于长年未洗的原因,衣服早已成油布了。在感觉了周身,疼,钻心的疼,而且右手还在留着血,被雨水冲洗,留下一条淡红色的水流。
我这是?我这是?穿越了?传说中的穿越了?闫兴辉作为二十一世纪的热血青年,看了不少的穿越电视、穿越小说,没想到自己居然成了穿越者的一员。
闫兴辉,二十一岁,夏之国的某个热血警察,在一次例行巡查中,发现一歹徒当街行凶。这还了得,那是对自己的一种挑衅,对警察的一种挑衅。二话不说,闫兴辉就冲了过去,意图制止这种原始野蛮的行为。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歹徒见到警察来了,不仅没有逃跑,反而变本加厉,疯狂的朝路人行凶起来。闫兴辉气急,意欲空手夺刀。
就在二者相隔不到二米时,谁知歹徒突地转过身来,朝他咧嘴一笑,手上长刀未停,快速的朝闫兴辉腹部刺了过去。闫兴辉躲闪不及,眼里闪过一片刀光,腹部一身剧烈的疼痛,接着全身一软,软趴趴的倒在了血泊当中,余下的事,依稀记得这歹徒犹似不解恨,又在他身上补了数刀,之后的事情他就永久的不知道了。
回想到此,还未及悲恸,前面驶来一辆马车,车上车夫在那凶狠的叫着让路让路,闫兴辉厌恶的看了一眼,让开了路。
既然是穿越,那就得先了解这儿。脑海里一转,些许记忆浮了上来:原来这小孩也叫闫兴辉,今天十二岁,打他懂事那天起,他就不知道父母是谁,又为何被抛弃,而在流浪途中,他认识一个叫庞琼莎的小女孩。这小女孩十岁的样子,体弱多病,一天一小病,三天一大病,每次发起病来,神志不清,乱咬人,像极了一个疯子,待病好了之后又如正常人般;不过聪明灵慧,会识书认字,甚至还会唱歌。
或许是同病相怜,或许是旅途中的寂寞,或许是异性相吸,又或许是,两人聚在了一起,过着流浪天涯的生活,不知不觉就流浪到了这座城市。这城市,叫做桐梓新城,是桐梓国的国王为了表彰一个有功之大臣而新建的城市,方圆数百里。桐梓国之外还有不少的国家。
而今天庞琼莎不知为何,又发起了大病,胡言乱语,全身颤抖个不停,差点就咬到“闫兴辉”的脖子。由于这段时间一直在下雨下雨,两人坐吃山空,讨要来的存粮早已告罄,没法,闫兴辉只得冒着雨天出来要饭,只是没想到他这个新来的要饭者,被几个当地的要饭弟子给盯上了,当然,免不了一顿毒打。
他本来就营养不liang,身体虚弱,哪经受得起这顿打啊,当即昏死过去,那几个要饭弟子见出人命了,一哄而散。巧合的是,闫兴辉穿越了,附身到他的身上。
理顺了这些之后,表示对这具身体的当前处境很是同情。不对!现在这些处境是要自己去面对了。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要解决两个人的温饱问题,然后还要养伤,要想日子过的好点,还需要规划一下,该如何赚钱!
茫然四顾,这么晚了,该到哪里要到今晚的晚餐呢。就在他不知所措时,雨幕中传来一阵马的嘶鸣声,紧接着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这声音由远及近。
远远的看去,前面一对腰佩长剑、身穿淡黄色盔甲的卫兵整齐的迈着威武的步伐,在前头开路。卫兵后面,是一顶高贵至极的红色八抬大轿,大轿轿顶刻着一只猛虎,看上去虎虎生威。两旁各有一个丫鬟伺候着,后面还有一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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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冰凉凉的,周围不停的滴滴答答之声传入耳中,像谁家小孩动了钢琴,在演绎着杂乱的五线谱。手指微动,下面是坚硬的地面,再一用劲,指尖处传来钻心的疼痛。
难道我没死?我还活着?我中了十几刀还没死?
闫兴辉奋力的睁开双眼,映入他眼帘的:一排风格古朴的双层木式建筑沉寂在昏沉的雨幕当中,唯有窗口透出来的丝丝灯光,给这昏沉的夜幕带来些许光亮;天空是阴沉沉的天空,大小雨滴争先恐后的往下滴落,在寻找着未知的世界。
街上偶有行人急匆匆的路过,飞溅的泥水戏谑般的打落在脸上,而那人自始至终未曾回头,更未道歉之说,仿佛理所当然般。
闫兴辉眼里冒出愤怒的火花,双手握成铁拳,终究放弃了。挣扎着攀爬起来,打量了一下周身,瘦削的身子,被一身破破烂烂的灰色衣服包裹着,由于长年未洗的原因,衣服早已成油布了。在感觉了周身,疼,钻心的疼,而且右手还在留着血,被雨水冲洗,留下一条淡红色的水流。
我这是?我这是?穿越了?传说中的穿越了?闫兴辉作为二十一世纪的热血青年,看了不少的穿越电视、穿越小说,没想到自己居然成了穿越者的一员。
闫兴辉,二十一岁,夏之国的某个热血警察,在一次例行巡查中,发现一歹徒当街行凶。这还了得,那是对自己的一种挑衅,对警察的一种挑衅。二话不说,闫兴辉就冲了过去,意图制止这种原始野蛮的行为。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歹徒见到警察来了,不仅没有逃跑,反而变本加厉,疯狂的朝路人行凶起来。闫兴辉气急,意欲空手夺刀。
就在二者相隔不到二米时,谁知歹徒突地转过身来,朝他咧嘴一笑,手上长刀未停,快速的朝闫兴辉腹部刺了过去。闫兴辉躲闪不及,眼里闪过一片刀光,腹部一身剧烈的疼痛,接着全身一软,软趴趴的倒在了血泊当中,余下的事,依稀记得这歹徒犹似不解恨,又在他身上补了数刀,之后的事情他就永久的不知道了。
回想到此,还未及悲恸,前面驶来一辆马车,车上车夫在那凶狠的叫着让路让路,闫兴辉厌恶的看了一眼,让开了路。
既然是穿越,那就得先了解这儿。脑海里一转,些许记忆浮了上来:原来这小孩也叫闫兴辉,今天十二岁,打他懂事那天起,他就不知道父母是谁,又为何被抛弃,而在流浪途中,他认识一个叫庞琼莎的小女孩。这小女孩十岁的样子,体弱多病,一天一小病,三天一大病,每次发起病来,神志不清,乱咬人,像极了一个疯子,待病好了之后又如正常人般;不过聪明灵慧,会识书认字,甚至还会唱歌。
或许是同病相怜,或许是旅途中的寂寞,或许是异性相吸,又或许是,两人聚在了一起,过着流浪天涯的生活,不知不觉就流浪到了这座城市。这城市,叫做桐梓新城,是桐梓国的国王为了表彰一个有功之大臣而新建的城市,方圆数百里。桐梓国之外还有不少的国家。
而今天庞琼莎不知为何,又发起了大病,胡言乱语,全身颤抖个不停,差点就咬到“闫兴辉”的脖子。由于这段时间一直在下雨下雨,两人坐吃山空,讨要来的存粮早已告罄,没法,闫兴辉只得冒着雨天出来要饭,只是没想到他这个新来的要饭者,被几个当地的要饭弟子给盯上了,当然,免不了一顿毒打。
他本来就营养不liang,身体虚弱,哪经受得起这顿打啊,当即昏死过去,那几个要饭弟子见出人命了,一哄而散。巧合的是,闫兴辉穿越了,附身到他的身上。
理顺了这些之后,表示对这具身体的当前处境很是同情。不对!现在这些处境是要自己去面对了。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要解决两个人的温饱问题,然后还要养伤,要想日子过的好点,还需要规划一下,该如何赚钱!
茫然四顾,这么晚了,该到哪里要到今晚的晚餐呢。就在他不知所措时,雨幕中传来一阵马的嘶鸣声,紧接着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这声音由远及近。
远远的看去,前面一对腰佩长剑、身穿淡黄色盔甲的卫兵整齐的迈着威武的步伐,在前头开路。卫兵后面,是一顶高贵至极的红色八抬大轿,大轿轿顶刻着一只猛虎,看上去虎虎生威。两旁各有一个丫鬟伺候着,后面还有一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