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版剧场:与夜共舞(四)
《夜明珠》作者:伯伦希尔 2019-12-29 02:21
当我走到他们面前的时候,石头和大海的表情很奇怪,在高兴的同时还带着一种惊愕。
林熙明只是静静地看了我几秒,嘴角突然翘起一丝微笑,然后若无其事的把手里的战利品顺手递还给一边的石头。
我想做为林熙明这样的老手肯定能猜出石头上交的小包里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也许是信任石头的身手绝对不会让他失望。
“还以为你不会来了。接到我的短信了?”林熙明摸出一根烟,然后转身朝一辆汽车尾部绕去,因为那个角落的谈话隐蔽性简直太适合了。
“呵呵,不错啊,伯伦,这一身哪来的?你小子财不露富啊,穿起来是个摸样!”石头紧拽着那个包,丝毫没顾及我此时的表情是如何的古怪。
大海死盯着我一身打扮,态度和他平时差不多——对我总是不冷不热,谈不上要好,但也未必讨厌我。
真该死,我不是已经习惯和他们一伙称兄道弟了吗?怎么突然之间会把他们当成潜意识的“对立者”在看待?
在他们三人同时转身朝角落走去的那瞬间,我忽然觉得全身一阵不自在。这不叫心虚,本就虚假的“混混身份”在刚才酒吧大厅里短短一个小时后似乎开始破裂,天生对社会阴暗面的厌恶通过这抢包的事情,自然而然让我对早已熟悉的林熙明、大海和石头萌了第一丝不满,哪怕我在之前甚至已经对他们自由不拘束的生活有了相当的理解。
“老大……这包是我朋友的,给个面子……”我苦笑了下,在递上香烟给大海和石头的同时,对着林熙明露出了“征求意见”的表情。
“伯伦,这包是石头拣的。”大海突然低声说了句,一边的石头在呆。
“我都看见了,是我朋友的,女的。”虽然和他们的相处我能理解这样的狡辩对一个混混来说有多简单有多正常,但心里还是冒起了无名火,“东西给我!”
“哦?”林熙明有点诧异,手里的烟被他用力扭弯了些,然后转头看着“始作俑者”石头。“既然是你的女朋友,那这包还你!石头,把包给伯伦!伯伦,你的朋友们都混得不错……”
“不好意思……刚认识的,一般的朋友而已,也是其他朋友介绍的。”我这句回答异常老实,完全没有个性。估计我已经放弃和他们讲“道理”了。
“哦。”石头想都没想,就递过手,那只亮黄色的漂亮小手包在石头的粗糙大手掌里看起来依然是那么可爱。
“今天没事了,我们去其他地方玩玩!”林熙明丢下了烟,语气很平静,双手插在裤子兜里朝大门方向走去,石头和大海略微看了我一眼,也急急跟了上去。
他应该看出什么了,我现在的摸样,我现在的表情,就是傻子都会想出很多名堂。
低头看了眼我身前的西服衬衫领带,还有那脚底的皮鞋,我有一种“败露”的失败感。
呵呵,可能我注定不会是林熙明可以容忍的人吧,不过也真可惜,好不容易和他们接近了一段时间,关系还不错,结果……
“嗨!龙哥!怎么跑这里来了,这外面人来往太多了,可能找不到偷包的人了,回去吧,他们还等着呢!”
程方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接着就是我所熟悉的脚步声。
“东西我找回来了……那人见我在追,丢下东西跑了。”我点上烟,把包丢给了面前有点吃惊的死党,没有去理会他眼里的询问。
明天林熙明,或者石头大海他们会不会给我打电话继续问这事?如果我再去找他们,他们会说什么呢?
怀着忽然忐忑的心情回到酒吧,程方在笑呵呵的言谈中对着那位漂亮“小婷”小姐死命地述说着他不曾看到的事情经过——英武的龙哥是如何一拳降伏了某个小王八羔子,不顾身家性命为美丽的小姐抢回了小包。
这小子,估计平时没对他女朋友少吹过他的本事,真是的……
此后一直到午夜,我都没在多说一句话,脑子里总是想着明天或后天,或再后天。
不过,就算如此突然麻木下来,在大家分手的时候,我还是看到了小婷对我露出的笑脸。呵呵,这女生是漂亮,就是嘴太凶了。
……
……
一天,两天,三天……我也不知道到底过了几天,对外的联系中断让我对日起月落的时间变化更加茫然。手机在这几天里关了,每天起床就码字写文,要么点着烟昏昏地听上好几个小时的音乐,直到肚子饿得实在不行的时候,才打开冰箱去吃着“标准食品”——方便面,再守着窗外的夜幕来临,最后在零点的钟声下再写上几千字。
这样的生活在我的印象里,是属于学生时代的遥远回忆,不过却在好多年后再次回到了我的身边。
拿起床头的书,一本很久以前就迫切希望得到的心理学书籍,但因为生活的起落而突然弃之角落的书籍。翻过那一页页崭新的纸张,那些蝇头小字忽然让我没来由的烦躁。
大概……已经有八个月了吧……脑子莫名其妙出现以前的女友摸样。我想笑,但又震惊自己为什么突然会在这个时候想起她。
如果她在,估计会对着我这一屋子的乱七八糟又大雷霆了,这女人,除了生气就是生气……我丢开了这本让我产生回忆的书,因为这书是她好不容易从外地帮我买到的,说起来也算个“不祥”之物了。
程方那小子够绝情,够潇洒,每换一个新女朋友的时候,几乎当天就会把房子里所有有关前女友的东西都丢个精光,理由他也说的很“客观”:不能让现在的女朋友伤心,也不能让自己以后“不专一”。
呵呵,这算掩饰?还是算豁达呢?不知道他以前收到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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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熙明只是静静地看了我几秒,嘴角突然翘起一丝微笑,然后若无其事的把手里的战利品顺手递还给一边的石头。
我想做为林熙明这样的老手肯定能猜出石头上交的小包里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也许是信任石头的身手绝对不会让他失望。
“还以为你不会来了。接到我的短信了?”林熙明摸出一根烟,然后转身朝一辆汽车尾部绕去,因为那个角落的谈话隐蔽性简直太适合了。
“呵呵,不错啊,伯伦,这一身哪来的?你小子财不露富啊,穿起来是个摸样!”石头紧拽着那个包,丝毫没顾及我此时的表情是如何的古怪。
大海死盯着我一身打扮,态度和他平时差不多——对我总是不冷不热,谈不上要好,但也未必讨厌我。
真该死,我不是已经习惯和他们一伙称兄道弟了吗?怎么突然之间会把他们当成潜意识的“对立者”在看待?
在他们三人同时转身朝角落走去的那瞬间,我忽然觉得全身一阵不自在。这不叫心虚,本就虚假的“混混身份”在刚才酒吧大厅里短短一个小时后似乎开始破裂,天生对社会阴暗面的厌恶通过这抢包的事情,自然而然让我对早已熟悉的林熙明、大海和石头萌了第一丝不满,哪怕我在之前甚至已经对他们自由不拘束的生活有了相当的理解。
“老大……这包是我朋友的,给个面子……”我苦笑了下,在递上香烟给大海和石头的同时,对着林熙明露出了“征求意见”的表情。
“伯伦,这包是石头拣的。”大海突然低声说了句,一边的石头在呆。
“我都看见了,是我朋友的,女的。”虽然和他们的相处我能理解这样的狡辩对一个混混来说有多简单有多正常,但心里还是冒起了无名火,“东西给我!”
“哦?”林熙明有点诧异,手里的烟被他用力扭弯了些,然后转头看着“始作俑者”石头。“既然是你的女朋友,那这包还你!石头,把包给伯伦!伯伦,你的朋友们都混得不错……”
“不好意思……刚认识的,一般的朋友而已,也是其他朋友介绍的。”我这句回答异常老实,完全没有个性。估计我已经放弃和他们讲“道理”了。
“哦。”石头想都没想,就递过手,那只亮黄色的漂亮小手包在石头的粗糙大手掌里看起来依然是那么可爱。
“今天没事了,我们去其他地方玩玩!”林熙明丢下了烟,语气很平静,双手插在裤子兜里朝大门方向走去,石头和大海略微看了我一眼,也急急跟了上去。
他应该看出什么了,我现在的摸样,我现在的表情,就是傻子都会想出很多名堂。
低头看了眼我身前的西服衬衫领带,还有那脚底的皮鞋,我有一种“败露”的失败感。
呵呵,可能我注定不会是林熙明可以容忍的人吧,不过也真可惜,好不容易和他们接近了一段时间,关系还不错,结果……
“嗨!龙哥!怎么跑这里来了,这外面人来往太多了,可能找不到偷包的人了,回去吧,他们还等着呢!”
程方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接着就是我所熟悉的脚步声。
“东西我找回来了……那人见我在追,丢下东西跑了。”我点上烟,把包丢给了面前有点吃惊的死党,没有去理会他眼里的询问。
明天林熙明,或者石头大海他们会不会给我打电话继续问这事?如果我再去找他们,他们会说什么呢?
怀着忽然忐忑的心情回到酒吧,程方在笑呵呵的言谈中对着那位漂亮“小婷”小姐死命地述说着他不曾看到的事情经过——英武的龙哥是如何一拳降伏了某个小王八羔子,不顾身家性命为美丽的小姐抢回了小包。
这小子,估计平时没对他女朋友少吹过他的本事,真是的……
此后一直到午夜,我都没在多说一句话,脑子里总是想着明天或后天,或再后天。
不过,就算如此突然麻木下来,在大家分手的时候,我还是看到了小婷对我露出的笑脸。呵呵,这女生是漂亮,就是嘴太凶了。
……
……
一天,两天,三天……我也不知道到底过了几天,对外的联系中断让我对日起月落的时间变化更加茫然。手机在这几天里关了,每天起床就码字写文,要么点着烟昏昏地听上好几个小时的音乐,直到肚子饿得实在不行的时候,才打开冰箱去吃着“标准食品”——方便面,再守着窗外的夜幕来临,最后在零点的钟声下再写上几千字。
这样的生活在我的印象里,是属于学生时代的遥远回忆,不过却在好多年后再次回到了我的身边。
拿起床头的书,一本很久以前就迫切希望得到的心理学书籍,但因为生活的起落而突然弃之角落的书籍。翻过那一页页崭新的纸张,那些蝇头小字忽然让我没来由的烦躁。
大概……已经有八个月了吧……脑子莫名其妙出现以前的女友摸样。我想笑,但又震惊自己为什么突然会在这个时候想起她。
如果她在,估计会对着我这一屋子的乱七八糟又大雷霆了,这女人,除了生气就是生气……我丢开了这本让我产生回忆的书,因为这书是她好不容易从外地帮我买到的,说起来也算个“不祥”之物了。
程方那小子够绝情,够潇洒,每换一个新女朋友的时候,几乎当天就会把房子里所有有关前女友的东西都丢个精光,理由他也说的很“客观”:不能让现在的女朋友伤心,也不能让自己以后“不专一”。
呵呵,这算掩饰?还是算豁达呢?不知道他以前收到这些